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出行 生活 图片 视频 专题 手机版
国内 国际 国内 时局 热评

全国人大代表李清泉:尽快落实和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来源:自采 作者:朱丹丹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3-02
摘要:(中国时讯新闻 深圳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清泉围绕尽快落实和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准备了建议案,近日,赴京前的李清泉在深圳大学接受了记者访问。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校
(中国时讯新闻 深圳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清泉围绕尽快落实和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准备了建议案,近日,赴京前的李清泉在深圳大学接受了记者访问。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清泉表示,扩大在深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深圳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快创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的内在需要。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中,李清泉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出台有力措施,支持深圳尽快开展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的试点试验示范,加强对深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化制度化支持。
一、政策建议的有关背景
1.中央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实施以来,在深高校期待能更快落实地方大学办学自主权.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也提出“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已公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主要涉及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方、生态环境管理等,在公共服务方面,仅涉及“扩大企业博士后站办学自主权,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没有涉及到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和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在职业教育领域,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2021年1月出台《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实质性政策措施,支持深圳率先建立中国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
在深地方高校期待国家有关部门,继续从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角度,尽快积极落实和扩大在深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推动深圳高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2.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是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任务,扩大办学自主权推动深圳本土高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更具有特殊意义
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释放人才红利的主要途径,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深圳要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要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离开城市自身高等教育体系的持续强有力支撑是不可能的。近年来,在教育部等大力的支持下,深圳通过自主举办与合作办学并举的途径,加大投入,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都有了长足发展。但是,总体而言,高等教育仍然是深圳城市的短板,远不适应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需要,是迫切需要突破的瓶颈。这就需要更大力度和支持政策来支持深圳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政策建议的主要内容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尽快积极支持深圳开展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的试点试验示范,加快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1.尽快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高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办学自主权
在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中,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深圳高校实施若干有实质性的重要支持政策。建议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针对现行学位授权审核周期长(3年组织一次,一个学位点从申请到获批,再到招生培养和有学生毕业,至少需要6年以上)、指标限制(每次授权审核不仅有全国层面的总量控制,客观上存在每个博士点每省仅1-2个的限制)的问题,为了快速响应社会需求,提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建议特别授权在深高校自主审核增列学位授权点,在基本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申请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可自主设置一定数量的一级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在深高校与人工智能领域骨干企业联合建立专业学位博士点,建立任务驱动的跨行业跨学科导师团队,促进科研协同创新发展和博士生联合培养,为工程博士培养探索新路径新方案。政府主管部门以学位点合格评估机制,对深圳高校的自主审核权进行质量监督。
(2)支持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力灵活调整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坚持供给与需求相匹配、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原则下,允许在深高校根据发展定位、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研究生教育数量规模、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适应机制。政府部门则建立在深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学位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机制进行招生计划弹性管理。
(3)支持研究生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试点。支持在深高校参照港澳地区和国际一流大学的有益经验,允许全部或部分具有博士授权的学科/类别的招生专业,开展硕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等选拔录取方式探索,为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方式探索经验。
(4) 支持扩大本科推免生比例。支持在深高校进行本科-研究生贯通培养模式探索,允许根据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合理确定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比例。其中,在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相应的一流本科专业,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及全过程管理,实行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一体化联动,贯通培养。
(5)优化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参照2019年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中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的政策措施,鼓励在深高校开展高水平的国家教育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建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优化审批程序,支持在深高校积极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含港澳台合作机构与项目)。支持深圳大学等高校在香港、澳门设立研究院、研究生院、分校等形式的办学机构,提高在深高校在香港澳门的影响力、辐射力和服务力;鼓励在深高校扩大留学研究生规模,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支持深圳地区高校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加大对深圳高校组织优秀研究生公派留学、优秀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支持力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在深高校的国际合作主要以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形式予以管理。
2.建议以制度化方式,加大国家对深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支持力度。主要是支持深圳立法或授权深圳立法,落实和扩展高校办学自主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如《深圳先行示范区高等教育条例》等),给予在深圳高校充分改革探索空间,支持和保障深圳高等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过程中为全国先行探路;支持深圳制定《深圳大学条例》等地方性单行条例,在保障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落实和拓展高校办学自主权,解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经费筹集使用、招投标管理等地方层面方面的政策瓶颈和体制制约。
 

责任编辑:朱丹丹

中国时讯新闻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